為有效遏制模板坍塌事故的發(fā)生,切實消除影響結構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等模板制作安裝質量突出問題,根據(jù)住建部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部署和省廳《關于開展工程質量和隊伍素質“雙提升”行動的通知》、《關于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等三個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現(xiàn)就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模板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請認真遵照執(zhí)行。
一、工程項目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和國家、地方規(guī)范標準并參照《房屋建筑工程常用模板及支撐安裝推薦圖集》(閩建建〔2012〕13號)相關要求進行施工,建設(監(jiān)理)單位應加強對項目施工過程的旁站、巡視及平行檢驗檢查,發(fā)現(xiàn)模板工程質量安全問題應及時督促施工單位整改,切實消除模板工程重大質量安全隱患,防止模板工程質量和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二、各級監(jiān)管部門在檢查、督(巡)查中,發(fā)現(xiàn)模板工程存在下列重大質量安全隱患的,應分“可拆除重新安裝模板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尚未澆搗或雖然柱墻混凝土已澆搗但梁板混凝土未澆搗),“無法拆除重新安裝模板工程”(柱墻、梁板混凝土已澆搗,無法拆除重建)兩種情況分別對工程實體進行處理。
(一)抽查同一單位工程最近一次拆模可實體量測的現(xiàn)澆混凝土結構和已安裝的模板工程各1個樓層(一般混凝土分項工程檢查柱墻和梁板兩個檢驗批,模板工程檢查柱墻、梁板模板工程),同時滿足下列兩個條件且遇可拆除模板工程的,必須責令本項目所有類似單位工程模板工程局部停工,拆除重新安裝;遇無法拆除重新安裝模板工程的,必須責令整改,并要求該項目所有單位工程正在安裝和尚未安裝的模板工程應嚴格按照現(xiàn)行有關規(guī)范標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
1.現(xiàn)澆混凝土結構已成型的框架梁、柱和剪力墻等主要受力構件,同一檢驗批中有10%或3個構件及以上其軸線位置、垂直度或截面尺寸偏差超過2cm的;
2.同一檢驗批模板有10%或3處及以上框架梁、柱和剪力墻等主要受力構件的主龍骨或次龍骨缺失,或龍骨采用圓鋼管的。 發(fā)現(xiàn)以上情形,還應責令施工單位委托綜合類檢測機構對該單位工程已成型的所有混凝土構件尺寸偏差進行檢測,并根據(jù)檢測結果做出相應的處理。
(二)抽查單位工程最近一次安裝的1個樓層(或1個檢驗批)模板工程,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責令本項目所有類似單位工程模板工程局部停工,并拆除重新安裝;遇無法拆除重新安裝模板工程的,必須責令整改,并要求該項目所有單位工程正在安裝和尚未安裝的模板工程應嚴格按照現(xiàn)行有關規(guī)范標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
1.使用我省淘汰的產品,模板支架采用木立柱、門式鋼管支架的;
2.模板支架立柱落在地面時,底座墊板未采用長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寬度不小于200mm木墊板或仰鋪12號以上槽鋼的;
3.高大模板工程立柱基礎未設置強度不低于C10、厚度不少于100mm的混凝土墊層的;
4.同一檢驗批有10%或30根及以上的可調支托螺桿伸出立柱頂部大于200mm的;
5.同一檢驗批有10%或30根及以上的梁底支架立柱或50根以上的板底支架立柱頂部未設置可調支托而直接通過橫桿和扣件受力的;
6.扣件式鋼管支架同一檢驗批有10%或30根及以上的立柱接長采用搭接或上下段立柱錯開固定在水平桿上的;
7.碗扣式鋼管支架和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支架無產品質量合格證,且同一檢驗批下碗扣或連接盤與立桿鋼管焊縫有10%或30處及以上存在未焊透、夾砂、咬肉、裂紋等現(xiàn)象的;
8.碗扣式鋼管支架同一檢驗批有10%或30根及以上的立柱未設置縱、橫向掃地桿或水平拉桿而無法形成整體支撐體系的,或同一檢驗批有10%或30根以上立柱的碗扣節(jié)點上碗扣無法鎖緊的;
9.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支架同一檢驗批有10%或30根及以上的立柱未設置縱、橫向掃地桿或水平拉桿而無法形成整體支撐體系的,或同一檢驗批有10%或30處及以上的盤扣節(jié)點水平桿扣接頭與立桿連接盤的插銷無法擊緊至所需插入深度的標志刻度的。
三、對重新安裝或進行整改的模板工程,建設(監(jiān)理)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現(xiàn)行有關規(guī)范標準、施工方案并參照《房屋建筑工程常用模板及支撐安裝推薦圖集》(閩建建〔2012〕13號)相關要求施工,認真核實復查后由建設單位按有關程序上報。
四、模板工程拆除重新安裝項目(含達到拆除條件但無法采取拆除重新安裝模板工程項目)應由施工單位全程視頻錄像并提交項目監(jiān)管部門,由項目監(jiān)管部門抓好督促整改落實工作。
五、對拆除、重新安裝等過程,項目監(jiān)管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組織召開現(xiàn)場會,組織轄區(qū)內的項目施工等責任主體進行參觀,舉一反三,吸取教訓。
六、各級監(jiān)管部門對發(fā)現(xiàn)的工程質量安全重大隱患應按照動態(tài)考核管理辦法和三個專項整治兩個文件予以動態(tài)考核記分,并根據(jù)《關于對質量安全重大隱患予以立案查處的通知》(閩建建〔2014〕15號)文件要求,對符合立案查處條件的項目予以立案查處。